昌吉州出臺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辦法
5類人員可納入“單人戶”救助范圍
為規(guī)范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工作,近期,昌吉州民政局印發(fā)了《昌吉回族自治州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完善了低保制度,擴大了救助范圍,簡化了審核程序,進一步織密扎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記者從昌吉州民政局了解到,《實施辦法》共有6章47條,涉及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審核確認、管理和監(jiān)督等方面內容。值得一提的是,《實施辦法》拓寬了低保救助范圍,明確規(guī)定: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患有當?shù)赜嘘P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和罕見病患者,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18歲以上本人無業(yè)無收入無勞動能力且家庭財產符合當?shù)叵嚓P規(guī)定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特殊人員,可以單獨提出低保救助申請,符合條件的納入“單人戶”救助范圍。
其中,重特大疾病和罕見病是指,基本醫(yī)療保險門診診療重癥(慢性)疾病目錄、罕見病診療目錄中的病種。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5倍,有條件的縣市可拓展到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家庭?! ?/p>
為了進一步減輕基層工作負擔,防止“以評代核”“以評代認”,《實施辦法》將低保審核中民主評議環(huán)節(jié)進一步優(yōu)化為,對公示有異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對申請家庭的經濟狀況重新組織調查或者開展民主評議。
此外,《實施辦法》還對低保整體辦理時限作出規(guī)定,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同時,明確對不屬于本縣(市)、本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范圍內審核確認的申請,應積極配合受理,然后轉到申請人戶籍地審核確認?! ?/p>
據(jù)悉,截至目前,昌吉州共有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對象5347戶10141人,今年1至11月累計新增低保戶695戶1279人,退出665戶1606人,實現(xiàn)了動態(tài)管理下的“應保盡?!?。
?。ㄓ浾?馬曉芳 通訊員 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