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發(fā)出首張《居住權登記證明》
中新網新疆新聞5月8日電 (陳新 陳程 劉一棟)5月4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市市民雍先生在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并領取了庫爾勒市首張《居住權登記證明》,標志著居住權登記在巴州正式落地實施。
什么是居住權?誰在申請居住權?居住權保障了誰的權益?5日,記者在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進行了采訪。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居住權是《民法典》新增的一種用益物權。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為滿足生活居住需要,按照書面協(xié)議約定、遺囑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設立的,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設立不動產居住權登記,為養(yǎng)老用房保障、離婚后共同居住、繼承后共同居住等現實問題提供了解決方案,為保障特殊群體“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保障。
今年,為確保居住權登記的順利實施,庫爾勒市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結合《民法典》中的規(guī)定,積極求助專業(yè)法律機構共同研究擬定居住權合同及登記所需材料和業(yè)務流程,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了業(yè)務培訓,同時在系統(tǒng)中增設居住權登記類型和登記模塊,保障居住權登記工作穩(wěn)定順利進行。
記者從雍先生的《居住權登記證明》上看到,目前《居住權登記證明》是登記在由自然資源部監(jiān)制的不動產權證書上,居住權登記證明是在證明權利或事項一欄填寫居住權,接著便是權利人、義務人、坐落和不動產單元號等信息,在“其他”一欄中,則明確居住住宅的范圍和居住權期限,附記一欄中明確了居住的時間等信息。(完)